318太陽花學運,林飛帆等22人全部無罪。記者許正宏/攝影 分享 facebook 太陽花學運「佔領」立法院案,北院今判學運領袖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、學運主要人物林飛帆、陳為廷22人全部無罪,仍可上訴。陳為廷聽判完表示,感謝法官為下個世代的年輕人,留下進步的判決,也為下個世代的民主做出準備,未來還會持續聲援「323、324攻占行政院案」、「411路過中正一案」。 陳為廷說,最後一次開庭時,向法官說我們被檢察官起訴「煽惑他人犯罪」,第一次看到此罪名是在40年前的「美麗島大審」紀錄裡,無法想像直至今日還會被以此罪名起訴並恐被論罪。「我在法庭上跟法官說,請想像20年後的年輕人,看到這份2017年的判決,法官是沿用舊世代的判決來判年輕人,還是願意與時俱進,去完善憲政民主?是否願意為下一代年輕人留下一個進步判決?」 林飛帆說,「我們無罪,他們也應該無罪!」這場判決將是替台灣下一輪的民主改革,做出重要的司法準備,且在「323、324攻占行政院案」、「411路過中正一案」的所有被告應該無罪。檢察官在「占領」立法院案指控22人涉犯煽惑他人犯罪、煽惑無故侵入建築物罪、妨害公務、侮辱公署以及違反集遊法罪,計有黃國昌、導演李惠仁、台大教授蔡丁貴、林飛帆、陳為廷、魏揚、周馥儀、黃郁芬、曾柏瑜、陳廷豪、賴品妤、林楷翔、吳灃洪、賴富榮、李夙儒、黃國揚、許順治、王溪河、王文斌、陳建斌、莊程洋、余能生接受審判。檢方認為太陽花學運共有3個違法爭議,包括「占領」立法院、「攻佔」行政院與「路過」中正一分局;「路過」的主要被告學生洪崇晏一審被判拘役55日,洪上訴高院,「攻佔」案台北地院訂下月十日針對90名被告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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